发挥知产平台优势,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2021-12-02 | 查看: 140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9月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中指出,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要求我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近年来,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各项指标都有明显地提升,包括知识产权收入在贸易总额的占比、国内专利申请的数量等,无不表明中国正在从知产引进大国向知产创造大国转变,逐步迈进创新型国家前列。
但是作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要想建设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强国,绝不能把目光局限在国内环境,还要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那么如何改革和建设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从何处寻得一个支点和把手,这是随之而来的一个疑问。依托知产平台优势,能够帮助我们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知识产权平台,是指由国家推动的促进知识产权进步的基础设施和协作机制。我国知产平台种类丰富,大致可分为五大类。一是教育培训类平台,此种平台主要是为国家培养掌握知识产权的专业人才,比如我国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等。二是信息化平台,我国近十年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牵头和批复,建立了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管理运营的知识产权网络平台,提供线上的知识产权服务。例如,我国的sipop平台、军民融合平台和七弦琴平台等。其三,国际合作类平台,是指各国针对某项知识产权重大议题进行沟通发言的有组织活动,主要以论坛的形式出现,像讨论知识产权议题的广州论坛等。第四,学术交流类平台,是对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进行学术探讨,载体反映于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种学术期刊和研究会等。最后是企业服务类平台。该类平台主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服务,比如知识产权转让和质押的登记机关、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交易所等等。
放眼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有其深刻的内涵,不仅仅是停留在知识产权本身,而是指能够惠及知产及其相关领域,促进人类长远发展,为全人类带来福祉的一项重大工程。强调治理,就意味着要考虑到提出倡议或议题、进行议程的设定、确定领导力核心等具体问题,这样才能把治理落到实处,构建起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良好格局。
为了发挥知产平台优势,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首先,与世界各国公平协商,加强国际知产规则的协调性。《纲要》中提到,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通过多双边谈判,达成知识产权共识,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正如去年签署的RCEP协定,用整个第11章专门规定知识产权,内容详实,积极回应各国的合理诉求。
其次,关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我们身处一个日新月异、高速发展的时代,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可能诞生新的知识产权,这就需要我们对新型知识产权保持高度的关注,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高效地开展知识产权向新的研究。例如,今年11月正在上海举办的第四届进博会就是一个很好了解新型知识产权的平台,在这个大型国家级展会上,几十个国家会展示自己的特色产品和经贸成就,这无疑是一场新型知识产权样态的展览会。
最后,重视知识产权相关领域。近些年来,知识产权呈现出与社会百态交叉的趋势,研究新型知识产权问题绝不能固守旧制,局限眼界,而要更多地关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领域。例如,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的知识产权,像气候变暖中的减排标准和疫情中的疫苗问题,是否仍要坚持知识产权的“垄断”特征,还是要秉持普惠、共享的原则弱化此种特征,我想更多的呼声应该是后者。
具体到如何通过知产平台参与全球治理,就需要对现有知产平台加以改进和完善,方法大致归纳有四种。
第一种,平台延伸。就是对我国知产平台稍加改进,增设国际板块,将平台职能向外延伸。比如,可以在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中允许国外人员参考,或者开辟全新的国际试题等。
第二种,平台嫁接。通过与世界各国开展合作,将我国知产平台“嫁接”到他国实践中,即在他国区域内,借鉴我国各类知产平台运行的原理,加以改造,搭建适合其本国实际的特色平台。在此过程中,我国可积极给予援助,提供平台所需物质资源,派遣技术人员进行交流指导,此点特别有益于“一带一路”沿岸国家的知识产权建设。
第三种,平台互补。我国现有的知产平台虽初具优势,但仍有需要改进之处,通过学习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某些方面的成功经验,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就能够很好地弥补自身的不足,同时也加强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例如,我国对地理标志的管理
够全面,地标项下的产品或服务有些很难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致使贸易出口不畅。对此我们可以借鉴法国波尔多葡萄酒较为成熟的AOC制度,对特定地区进行命名控制,以实现保护该区域内若干经营者的地理标志权。
第四种,平台的联合创设。对于新型知识产权,有的可能内容体系非常庞大,事关全人类的未来发展,并不是某一国单凭一己之力就能推动或研究的,需要世界各国联手行动,共同搭建平台。比如,备受各国争议的基因工程研究、国际范围的区块链模式保护等,都需要世界各国携手合作,联合创设一个新型的国际研究大平台。
综上,知产平台是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重要抓手,必须充分发挥知产平台的主体作用,取其优势,加以完善,向着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纵深迈进。正如11月16日总书记在中美视频会晤中所说,要共同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作为这崇高事业中的关键一环,更应当放在各国交流与合作的首要位置,借助知识产权平台,会同各国积极参与,努力开拓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新路径。
(中科大知识产权研究院 卞小武)